本文目录一览:
- 〖壹〗、一图看懂:疫情期间出台的这些税费优惠政策仍可享受
- 〖贰〗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 〖叁〗、山东疫情三年税费减免政策文件
一图看懂:疫情期间出台的这些税费优惠政策仍可享受
〖壹〗、政策内容: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部分政策已到期,需关注最新文件) 。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六税两费减免 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贰〗 、疫情期间 ,国家先后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具体梳理如下: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费优惠 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叁〗、政策内容: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全额扣除。解读:此政策简化了捐赠流程,确保捐赠物资能够迅速到达疫情防控一线,同时给予捐赠者税收上的优惠 。
〖肆〗、以下是防疫抗疫期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收录 ,涵盖税收征管 、税收减免、费用减免与补贴三大类,具体内容如下:税收征管类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核心内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政策。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壹〗、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 ,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消费税 。
〖贰〗、特定税费免征政策在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举措直接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期间的财务压力 ,有助于其维持正常经营。其他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中小微企业除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外,还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叁〗 、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比照执行 。
〖肆〗、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部分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部分阶段性政策需关注最新文件。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税 适用对象: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公交、地铁 、出租车等)的纳税人 。
山东疫情三年税费减免政策文件
〖壹〗、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 ,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贰〗、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叁〗 、山东省在2020年6月5日发布的政策中明确 ,在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但该政策具有特定时效性与实施条件。
〖肆〗、山东省此次“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一切税费”政策 ,是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地方有权限减免的税种 ,旨在助力企业复苏,但并非免除所有税费,且适用主体有明确界定 。










